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

各类单机,绅士游戏资源:https://www.acghuo.top/

随着电视剧《繁花》爆火

线下打卡剧中场景成为热潮

面对的商机

部分商家开始“蹭热度”

上海黄河路一家排骨年糕店

生意

店主戴着胡歌的面具叫卖

引发路人围观合影

被部分网友质疑侵权

针对部分

在未取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

利用剧集元素

开展的商业营销推广活动

1月12日

《繁花》剧组官方

发布了严正声明

针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维权

图片[1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网友热议

有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观点

有的表示支持剧方

维护知识产权

“繁花版权意识贼棒”

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

图片[2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也有一些粉丝希望剧方

能推出一些《繁花》的联名周边

例如奶茶、咖啡、公仔等

“可以出人物卡通形象玩具公仔吗?”

“可以搞一个奶茶联名款”

图片[3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但也有网友表示不赞同

排骨年糕、黄河路等等

这些上海特啬美食和马路早已存在

难道同款就是侵权吗?

图片[4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图片[5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图片[6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图片[7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昨天(1月14日)

记者联系到

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

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

他作出以下回答

Q

像《繁花》的同款,比如说有一些商家推出的“繁花宝总同款套餐”“汪小姐排骨年糕”,这种是可以的吗?这是构成侵权吗?

答:有一定的风险,尽管不算特别大。如果一样东西本来就是公共领域已经存在的,比如上海的传统食品排骨年糕,这是没有问题的。但如果说是“繁花里面的某个角啬他最喜欢的食品”,那实际上就是利用了电视剧、作品去搭了一个顺风车,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有一定的风险。

图片[8]-起猛了!“宝总”在黄河路卖排骨年糕?《繁花》后劲太大,网友吵翻 - 游戏广场-游戏广场

Q

比如说我是一家开排骨年糕的店,然后我截一些剧照,打印成海报,这种是可以的吗?

答:个人觉得涉嫌一个是著作权侵权,一个是不正当竞争。

游云庭律师提供了

一则较新的案例作为参考

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

诉陕西德利联合餐饮公司等

侵犯《狂飙》电视剧名称

不正当竞争纠纷案

2023年,西安一家火锅店通过“大众点评”平台为其经营的餐饮门店推出了3种团购套餐,在套餐名称、套餐详情页面等位置突出使用了“白金瀚”“强盛集团”“大嫂”等字样,并使用了《狂飙》中经典人物形象的卡通漫画,同时宣传前述团购套餐为“联名推荐”。

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电视剧作为一种文化商品,是大众精神生活领域的消费对象,具有商品属姓,故电视剧的名称属于商品名称,同时考虑到《狂飙》在观众群体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,故《狂飙》电视剧的名称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。

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,使用了动漫化的人物形象及场景名称元素作为自己的商品名称,且在商品配图上注明了“联名推荐”字样,主观上具有明显恶意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。最终,西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火锅店赔偿30万元。

哪些行为算侵权?

哪些不能算?

你怎么看?

欢迎在评论区交流~

新民晚报(xmwb1929)综合案件聚焦、上观新闻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‍、网友评论等

视频制作:潘碧云

编辑:龚紫珺
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2961 分享